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商务、政务接待等社会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防范商业贿赂等风险,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招待费(又称接待费)管理应当遵循厉行节约、合理支出、提高效率、规范审批的原则,有针对性地招待,先审批后办理,全程监督,严格执行支出标准,确保内控流程清晰。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
第四条 招待费包括因工作原因招待有关人员的餐饮费、娱乐费、纪念品费等,以及因公务原因招待有关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租车费等。主要包括社交招待费、业务招待费、公务招待费。
招待费:指公司因业务需要而支出的礼品、赠品、赞助费、购物卡以及因业务需要赠送的烟、酒、茶、等纪念品等。
业务招待费:指因工作原因,招待有关人员的餐饮费;因业务需要,招待有关单位人员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拜访费、旅游费等费用;为招待客人所使用或购买的烟酒等费用。
公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与工商、税务、银行等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相关沟通协调而发生的招待费用。
第五条 招待费必须有利于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扩大公司的经营范围和领域,沟通、改善和促进公司与外部有关公司、单位的正常关系。
第二章 基本原则和使用范围
第六条 接待基本原则:
(一)业务招待费要牢固树立“能请不请、不能请不请”、“能花不花、不能花”和“从严治党”的原则。
(2)坚持宽严适度原则,陪同人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应招待人数的1.5倍。
(三)严格执行规定的限额和招待标准,遵循差别化招待原则,坚决控制非业务性招待,严禁超标准业务性招待。如有超标准的特殊招待项目,经各级批准后方可开展,否则财务中心不予审核、报销。
第七条 招待费的使用范围:
(1)接待前来检查、指导工作的上级行政部门、政府部门及前来联络的公司人员。
(2)用于上级机关、政府部门委托公司召开的各类会议所必需的招待。
(3)业务部门开展外派工作时产生的必要的招待费用。
(四)公司发生意外事件后发生的餐费、茶费、饮料费等必要费用。
第八条 管理考核要求:
(一)公司财务中心根据公司各部门性质、各子公司财务状况确定年度招待费计划,并对招待费使用与计划指标的合理性进行财务监督。
(二)公司行政职能部门是招待费的管理协调部门,严格按照制度和批准的计划指标控制使用、安排。
(三)各行政管理部门、财务中心每季度应就各部门、各子公司招待费使用情况形成分析报告及处理意见,报总裁办审核或报公司领导批示。
(四)招待费的控制和使用情况纳入各部门、子公司部门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
(五)严格控制招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一经查实,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关系。数额超过刑法规定的数额的,公司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追回虚假报销款项。
第 3 章 酒店管理
第九条 应当加强公务出差、宴请客户计划管理,科学安排、严格控制出差、宴请客户的时间、内容、路线、次数、人数。禁止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变相出差。
因公出差确需招待的,潜在客户单位或客户单位应以公函形式向公司招待单位(行政职能部门)告知招待的时间、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十条 招待费应当实行事前申请、事中控制、事后报销。
严格审批和管理招待事宜,招待须经董事长、总经理或副总裁出具派遣单位公函或填写《业务招待安排审批表》(附件1)批准后方可进行,并作为财务审核依据及报销凭证附件。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名单,经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接待名单应当包括接待单位、姓名、职务、公务活动、时间、接待地点、费用、随行人员情况等。
第十一条 娱乐项目采购原则上由行政职能部门根据日常娱乐需要统一组织,并设专人负责物品及记录管理。持《娱乐项目采购申请表》(物资采购申请表)(附件2)及采购发票报财务部门报销。
已建立招待费领用制度的,具体业务接待部门负责人应凭批准的《业务招待安排审批表》填写《招待费领用表》(附件3),经物品保管人、行政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财务部门审核。
各业务部门因应酬或外联工作需要所需的招待物品,按审批权限和流程到行政部门审批后方可签收。
第十二条 签约宾馆、饭店招待宾客,原则上实行现金结算,也可以实行授权签字,并按照协议约定分期统一结算。授权签字具体规定如下:
签字人须为公司有效授权人,非授权人必须事先取得授权人的批准;
签订订单时需注明:接待单位、接待事由、客人人数、随行人员、授权人及接待日期。
第十三条 招待费预算管理实行招待费总额控制制度,按照年度销售总额的5‰编制年度预算。
禁止将应由受赠人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纳入公务接待费;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挤占、转移、隐匿接待费用;禁止使用非税收入支付公务接待费;禁止以公务接待名义挤占其他费用。
第四章 接待标准
第十四条 商务接待餐应尽可能安排在经济实惠、交通便利、方便办事的非五星级酒店或宾馆,宴请原则上不应当在国家规定的娱乐场所或私人会所安排。
原则上安排自助餐,同一接待任务最多安排一次宴席,就餐标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工作餐应提供家常菜,不应提供鱼翅、燕窝、野生保护动物菜肴等高档菜肴。
第十五条 餐饮招待标准按宾客最高级别安排,参照公司商务招待费标准执行。《年度商务招待费标准》由行政职能部门、财务中心根据董事会(股东大会)提议适时修订调整,经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报董事会批准。
对来我公司视察、联系业务、洽谈工作的兄弟单位,原则上都安排工作餐。
第十六条 客人确需住宿的,可事先向业务受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支出标准参照公司《差旅费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客人最高级别按我公司相应级别标准控制。
第十七条 接待酒水(含酒、茶)原则上由行政职能部门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调配、统一安排。接待酒水采购、使用由行政职能部门负责管理。因特殊情况无法从行政职能部门获取酒水,需临时采购的,应按照接待标准通过信息化手段向有审批权的负责领导报告。
接待结束后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对《接待物品购置申请表》和《接待物品领用表》(附件2、附件3)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后,方可办理报销审批流程。
招待用品金额如超过标准,必须以请示形式报有审批权限的公司领导审批,无请示审批的,财务中心要严格审核,按标准扣减金额,超出部分由招待部门领导和承办方按照6:4的比例共同承担。
第十八条 因特殊情况急需商务招待时,不便先填写《商务招待安排审批表》的,可根据招待对象的级别、人数等,口头请示总经理后执行。回公司后须在两个工作日内签署《商务招待安排审批表》后,方可到财务中心报销。
第五章 审批权限
第十九条规定了审批权限。
公司招待费方案,1500元以下的餐费由副总经理批准,1500元至2500元的餐费由总裁(总经理)批准,2500元以上的餐费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批准;
分公司设宴款待每人,费用在1500元以下的,须经分公司负责人批准;超过1500元的,须报总部批准。
第六章 申请程序
第二十条 申请程序:
(1)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会长(轮值会长、常务会长)、副会长以上人员的招待,在其审批权限或核准总额内根据需要安排。
(二)钉钉申请审批流程:组织者→部门主管(经理、总监)→副总经理→财务中心(预算主管或审计员)→总裁联署→出纳岗位→抄送总裁等。
(三)纸质申请审批流程: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经理、主任)→副总经理→业务报销所在公司主管。
第二十一条 申报程序。

有条件的,申请人需先通过OA系统填写款待申请表。款待申请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如实、全面、正确填写,不完整的项目将不予批准。款待申请表填写完成后,由分管领导审核后转交分管副总经理审批。然后由行政职能部门登记整理,并打印出来结账时附在账单上。就餐者必须在账单上签字,并用大写字母填写金额。
第七章 费用报销
第二十二条 招待费用报销凭证应当包括业务招待安排批准表或者正式招待批准表、发票、招待清单。
在行政部门接收招待物品时,必须持完整、经签字的《招待物品接收表》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核销手续。
第二十三条 发票要求:
(1)不得使用欠条、假票据报销;
(二)定额发票上的印鉴必须清晰可辨,发票所在地与费用发生地一致;
(三)机打发票的开具日期应当与费用发生日期一致。
第二十四条 报销凭证审核内容:
(1)审查《业务招待安排审批表》、《招待物品购买申请表》、《招待物品收据表》等原件是否齐全;
(二)审查《业务招待安排审批表》、《招待物品购买申请表》和《招待物品接收表》的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未经审批程序而发生的招待费用由个人承担;
(三)审查发票是否符合规定;
(四)审查是否超出招待标准,如超出标准,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五)招待来宾时,应严格控制陪同人数。坚持对口陪同原则。因工作需要招待重要来宾的,有关部门可以邀请分管领导出席。陪同人数超过控制限额的,由部门领导自行解决。
(六)午餐招待会原则上不准饮酒,如无董事长(总经理)特别批准,一切费用从报销中扣除。
(七)集中采购的招待物资是否经过托管人检验、登记;
(8)审查招待费发票与招待审批内容是否相符,严格审核商务招待住宿费用。
第二十五条 报销审批流程:
1、钉钉申请审批流程:组织者→部门负责人(经理、总监)→副总经理→财务中心(审计岗位)→总裁→董事长→组织者→财务办理付款→抄送总裁等。
2、纸质申请审批流程: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经理、主任)→副总经理→业务报销所在公司负责人→财务办理支付→抄送总裁等。
第八章 责任界定
第二十六条 报销人员(经办人)职责
(一)报销人员(经办报销人员)应当对报销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报销单据及附件应当合法、齐全。
(二)所有报销凭证及单据必须齐全、按要求粘贴整齐(发票正面朝上、粘贴均匀),否则财务中心有权拒绝报销。
(三)完成财务报销凭证的初审,确保符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并纳入绩效考核项目。
第二十七条 分管领导职责
(一)负责审核费用项目申请、审批程序,报销金额是否在申请预算范围内,超出预算或标准的,纳入绩效考核指标。
(二)对报销项目的真实性、合理性负责,其中招待费超过税收标准的,由审批负责人承担,并从其业绩提成或者税后利润中扣除。
第二十八条 财务审计人员的职责
1、负责审核发票的合法性、真实性及报销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2)负责接待标准的最终审查和实施。
(3)审查报销项目审批程序的完备性。
4、负责考核各部门招待费用标准及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确认相关人员的KFS绩效考核薪酬数额及比例。
第二十九条 审批人员的职责
(1)审批人员对报销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和总体合理性负责。
(二)监督、指导财务中心落实招待费管理制度、标准,考核财务人员绩效考核工资。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公司因调整、拓展发展战略等需要接待本行业外的商务访客,应当按照本规定实行分业管理,明确标准,控制资金总额,讲求实效,加强审批管理,强化财务监督,杜绝铺张浪费。
第三十一条 本规则由综合管理部、财务中心负责解释,各分支机构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商务招待安排审批表
单位(部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宾客单位
团队负责人姓名
位置
随行人员名单
到达时间
到达时间
参加人数
检查内容
车辆使用计划
接待规划
娱乐预算
总预算:
去吃饭
饮料
停留
水果香烟
花朵
欢迎口号

宣传材料
礼仪
摄影指南
纪念品
其他
领导酒店部门
评论: 评论: 制表:
附件 3
招待物品收据(窗体)
收货单位: 收货时间: 年 月 日
接待
核准意见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价
数量
全部的
职能部门负责人: 保管员: 接收部门负责人: 接收人:
附件 2
接待物品采购申请表(表格)
申请部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序列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价
数量
评论
全部的
行政部门
负责人审核
验证和收货
健康)状况
审批状态
财务负责人: 财务审计员: 申请人: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采购原因。2.此表作为会计复核及报销的依据及原始凭证。
附件 4
202* 年度招待费标准
区分
等级
午餐标准
元/位
晚餐标准
元/位
评论
主席级(省/军级)
200
300
副主席级(省厅/处级)
150
250
院长级(省/区级)
150
250
总监级(部门/集团级)
120
180
经理级(处/营级以下)
80
120
阐明
1、招待标准包含酒类标准,军创粮液按150元/瓶计算。
2、财务职能部门按实际消费情况直接核算相关招待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