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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一餐厅因收取酒水服务费被罚 2800 元,你怎么看?

合肥一餐厅因收取酒水服务费被罚 2800 元,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24-10-29 19: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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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安徽网大万新闻12月10日报道,记者从合肥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日,市民张先生邀请朋友到合肥高新区科科大道一家餐厅就餐。高新区,过程中喝了他带来的酒。商家收取200元的饮品服务费。据悉,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经现场调查认为,酒类服务费属于强制消费,对涉事餐厅处以罚款2800元。

市民反映自带饮料被收取200元服务费

据了解,合肥市民张先生近日举报,他和朋友到高新区科科大道一家餐厅就餐。喝完他带来的酒后,商家要求他支付200元的酒水服务费。张先生表示,他之前去过该餐厅,当时餐厅并没有收取服务费的规定。张先生对酒水服务收费表示不认可,认为餐厅侵犯了他自主选择的权利。

接到张先生的投诉后,合肥高新区白岩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该餐厅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中,他们发现该餐厅菜单的饮品页面上印有“自带饮品需另加200元服务费”的字样。并且餐厅在账单上以“其他杂费”名义向自带酒水的顾客收取50元、100元、200元不等的费用。

餐厅严禁自带酒水_餐饮业禁止自带酒水合法吗_餐厅禁止自带酒水

监管部门:属于强制消费,将立案调查。

在本次调查中,涉案餐厅辩称,经营策略的制定是经营者的自由,消费者可以选择符合自己消费要求的商家。执法人员认为,从表面上看,这种说法似乎更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但却忽视了消费者的弱势地位。 “酒类服务费属于强制消费,消费者没有自主选择的权利,收费也没有合理合法的依据,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禁止的。”执法人员介绍。经立案调查,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餐厅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共计28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