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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知识产权日:雅安中院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KTV侵权典型案件

世界知识产权日:雅安中院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KTV侵权典型案件


发布时间:2024-12-09 08: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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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是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大力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带动全市社会尊重、重视知识产权,维护良好市场秩序,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雅安市市场管理局条例 联合发布近年来审理、查处的知识产权典型案件。

我们在这个问题中带来的是

KTV侵权案

快来和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01

案件基本事实

喜欢(北京)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喜欢音乐流行经典集(一)”(ISBN代码为978-7--448-2)、“喜欢音乐流行经典集(二)”旗下子公司(ISBN 代码为 978-7--449-9)。

知识产权_KTV知识_知识星球

公司随后授权青岛全信总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全信总拓公司)在授权区域独家使用其享有版权的音乐作品、音像作品(独家授权)。授权权利包括作品复制权、放映权、出租权、卡拉OK服务等。

授权期间,青岛全信纵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发现雅安市某娱乐公司经营的KTV内有133首歌曲是其授权产品,遂提起诉讼。

02

裁判结果

雅安市某娱乐公司立即停播并删除涉案作品133部;

雅安市某娱乐公司将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赔偿青岛全信总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2700元。

03

裁判要旨及典型意义

KTV知识_知识产权_知识星球

“韩语歌曲”已经成为当下娱乐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很多市民可能并不知道,KTV播放的歌曲是有版权的,未经授权播放的KTV将被追究责任。

近年来,随着国家和社会各界对版权保护越来越重视,KTV等娱乐场所侵犯歌曲版权的纠纷频发。

在这种情况下,音像制品的版权人通常将其作品的部分或全部版权授权给第三方公司。第三方公司据此授权,对未经其授权使用该音视频产品的KTV提起侵权诉讼。

此类案件通常涉及原告是否具备资格、KTV侵犯了何种著作权、具体损失的衡量标准等问题。

首先,关于原告是否具备诉讼主体的问题,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以及签署该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作品是作者本人,除非有相反证据。原著作权人将其权利授权给原告专有使用后,原告可以依据被许可使用的实体权利,作为诉讼主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次,要根据原告的主张来考虑KTV侵犯了何种著作权的问题。通常情况下,KTV未经授权,采用一定的技术手段,将包房内安装的点歌机中的音视频产品固定起来,使得任何消费者都可以通过接入点歌机系统公开复制涉案作品进行点播,这应视为侵犯原告放映作品的权利。

最后,还有损害赔偿责任的确定问题。损害责任的确认必须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则,原告应当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同时,确定具体金额时还必须考虑企业的经营状况。例如,计算损失时应适当利用疫情期间的停工时间。如果扣除的话,倒闭企业对作品放映权的侵犯应该比正常工商企业略少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