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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出租车夜间路边候客竟要给保安交月租,不交钱还遭刁难

郑州出租车夜间路边候客竟要给保安交月租,不交钱还遭刁难


发布时间:2025-08-05 19: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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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河报和大河客户端,记者李帅与实习生陈婷婷共同报道:“若不向保安支付费用,他们便不允许你在路边停放车辆招揽乘客,甚至乘客一旦上车,还会遭受各种无理的刁难,这实在太过分了!”11月30日,郑州市的一名出租车驾驶员,化名为芹峰,向本报刊诉称,郑州的出租车司机在夜间于市区内的迪厅、KTV、酒吧等娱乐场所门外路边等待乘客,但必须向这些娱乐场所的安保人员支付每月的“月租”费用,才可在其门口路边停车等待乘客。若不支付这笔费用,司机们将面临被安保人员驱赶的命运,即便有乘客上车,也可能遭受各种无理的刁难。此外,这一不成文的规定已存在多年,众多出租车驾驶员虽心怀不满,却往往只能默默忍受。芹峰如此陈述。

近期,大河报·大河客户端的记者在郑州市的几家迪厅、KTV以及酒吧等娱乐场所进行了实地探访,观察到众多出租车在夜间纷纷在此处排队等候乘客。众多司机透露,他们已经支付了所谓的“月租”。此外,有一位出租车队长专门负责这项事务,并将款项转交给了保安人员。一位曾经担任娱乐场所保安的知情人士透露,娱乐场所的负责人对此大多并不知情,而收取这些费用的行为实际上是由保安队长一手操办的。针对此事,律师明确指出,收取所谓的“月租费”构成违法行为,而进行收费活动的组织者同样触犯了法律。

诉说:给娱乐场所保安“月租”,已成为行业“潜规则”

12月4日,在大河报·大河客户端的报道中,记者于郑州市二七广场周边邂逅了一位名叫芹峰的出租车司机(化名)。芹峰透露,他从事出租车行业已有近十年的光景。然而,在他看来,最令人费解的现象是,出租车司机们需向迪厅、KTV、酒吧等娱乐场所的保安支付所谓的“月租”。

圈内司机人尽皆知,夜间在迪厅、KTV、酒吧等娱乐场所外围揽生意颇为兴旺,吸引不少乘客。然而,若想在这些娱乐场所门口的道路上停车载客,就必须支付所谓的“月租”。芹峰解释道,这笔费用大约在每月三百到五百元之间,虽不算高昂,但若不缴纳,将面临已交费的出租车司机或娱乐场所保安的驱逐,即便乘客愿意上车,也难免遭受各种刁难。支付了“月租”费用后,对方便会将车牌信息录入系统,随后便可放心地在其店铺门口的路边等待乘客。

这种情况持续了相当长的时间,几乎演变成了一种不言而喻的约定,众人并非不愿发声,实则是因为畏惧直言。芹峰透露,他所知,在郑州,几乎所有的迪厅、KTV、酒吧等娱乐场所的安保人员都收取出租车司机支付的“月租”。他上午还从其他司机那里得知,一家新开业的KTV也在收取费用。若是在他们家门前等候乘客,即便被要求支付这笔费用,我也能接受,可我们明明是停在路边,那属于公共道路,凭什么还要缴纳这笔钱呢?

现场:有出租车扎堆等客,还有出租车下人掉头就走

12月3日夜晚11点30分左右,大河报和大河客户端的记者抵达了金水路与紫荆山路交汇处附近的一家迪厅门口。当时,金水路上恰好有8辆出租车停在那里,它们排列得非常整齐,形成了一列。每当前面的车辆搭载乘客离开后,紧跟其后的车辆便会迅速填补空缺,而陆续到来的出租车也会加入队伍,一同向前行驶。大约十分钟后,原先停驻的八辆出租车陆续搭载乘客驶离,紧接着,新的出租车加入,使车队再次壮大。现场附近,一位身穿迷彩大衣、肩挂闪光灯的保安来回巡视,每当发现私家车停靠载人,阻碍了后方出租车队伍的通行,他便会立刻上前进行驱逐。在此期间,还有不少出租车司机在此接送乘客,送完乘客后便迅速驶离。

记者拦住了一辆正要掉头的出租车,向他询问为何不在此排队等候乘客。司机透过车窗回应道:“我没向他们缴纳费用,他们不会允许我停车。”说完,他迅速驾车离去。

12月4日凌晨时分,零点二十左右,记者再次抵达了位于金水路和东明路交汇处的周边区域。酒吧和娱乐城门口的道路上,出租车正静候乘客,尽管周边道路正在施工,大多数出租车随意停在了路口南侧的道路两侧。然而,仍有一些出租车整齐地排在酒吧门外的道路上,更有车辆驶入酒吧内的停车场,完成掉头。车上司机与门外佩戴胸卡的保安似乎关系融洽,他们还互相递送香烟。

据那位停靠在酒吧门口的出租车驾驶员透露,他们支付了给酒吧安保人员的费用,这才使得他们得以在门外揽客。我们车队的人晚上都会在这里,如果不支付费用,他们是不会允许你停车的。

调查:交“月租”司机觉得挣得更多,“月租”还有专人负责

在走访过程中,记者对若干出租车司机进行了非公开的探访和对话。这些司机中,曾支付过“月租”的从业者指出,在郑州,向保安支付“月租”的情况相当常见,而且支付了“月租”后,他们的生意相比以往有了显著提升,远胜于在街头揽客。未曾支付过“月租”费用的司机对此感到困惑,他们认为出租车作为穿梭于城市中的流动车辆,只要身处市区,便能随时随地为乘客提供服务,不明白为何还需向娱乐场所的安保人员缴纳费用。

红伟(化名),这位缴纳月租的出租车司机表示,夜间拉客确实不易,但只需每月支付三四百元,在娱乐场所门口驻足一两天便能赚回,剩余的利润全归自己。众多尝到甜头的司机纷纷自愿缴纳费用。此外,我们还有自己的车队,并非人人都能加入,车辆众多,过多反而可能影响生意。

我们每月将资金上交于队长,队长随后将这笔款项转交给娱乐场所的保安队长。据另一位支付“月租”的出租车司机高峰(化名)所述,在每月的5号之前,他们需将下一个月的“月租”直接交付给队长,队长则负责将所收款项转交给娱乐场所的保安。

在暗访过程中,记者一旦询问关于“月租”的具体数额以及分配方式,试图深入探究相关细节,那些接受暗访的出租车司机要么选择缄口不言,要么声称对此一无所知。

内幕:场所负责人大多不知情,保安队长拿“月租”大头儿

12月4日午后,记者历经周折终于联系到了一位名叫小郑(化名)的男子,他曾于郑州的多家娱乐场所担任保安。小郑透露,他曾在四家不同娱乐场所担任保安,最长的一次任职超过一年。他所工作的娱乐场所均存在收取出租车司机费用的情况,而这些费用通常由保安队长负责收取,每月一次。有趣的是,即便如此,娱乐场所的经理和老板往往对此一无所知。在采访过程中,记者还从该KTV的负责人那里得知,他们并不知晓保安会收取出租车司机的费用,并且他们并未赋予保安此类权限。

一辆出租车每月需支付300元,若拥有20多辆,费用便高达六七千元,而我们这几名保安每人能分得三四百,剩余的大部分都归队长所有。小郑补充道,不同娱乐场所的保安队长收取出租车司机的费用也有所不同,一些生意兴隆、客流量大的地方,每月每辆车要收取四五百元。此外,出租车司机们形成了一个独特的圈子,拥有自己的车队,他们坚决不允许其他车队的出租车来抢夺生意。而且,在某个娱乐场所的门口,通常只会停放一列车队,而且,他们仅准许这一车队中的驾驶员负责接送乘客。

小张透露,他所知,众多司机对此费用持积极态度,且在顾客消费完毕准备离开时,他们还会主动询问是否需要打车,并将乘客引荐给那些与他们关系熟络、常赠烟的司机。

律师:收取“月租费”属于违法行为,组织收费同样违法

记者向郑州市客运管理所进行了电话咨询。该所的相关负责人透露,他们同样从部分出租车驾驶员那里听到了类似情况。然而,由于他们不具备执法权限,因此他们建议,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出租车驾驶员在遇到这类事件后应收集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记者就此问题向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律师进行了咨询。张律师分析指出,像娱乐场所保安收取所谓的“月租费”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一旦警方接到相关报案,就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涉事者实施拘留等行政处罚;若情节特别严重或性质极其恶劣,还可能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等刑事犯罪。对于那些收取费用的出租车司机而言,这种行为同样违反了法规,甚至可能触犯刑法。只要出租车司机在正常范围内搭载乘客,则无任何问题。然而,若他们采取不正当手段招揽乘客,客运管理机关将有权依照法律进行查处。

链接

2015年5月11日,鹿城法院在温州对一起寻衅滋事案件作出裁决,涉案人员包括一名保安队长及数名保安。他们在温州繁华地区的某KTV担任保安期间,强行向代驾司机和出租车司机每月征收400至500元人民币的保护费。若司机拒绝缴纳,不仅无法揽客,甚至可能遭受殴打。法院判决中,涉案的保安队长和保安因收取保护费行为均受到了刑事处罚。(编辑 袁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