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 王怀申
何勇海
一则关于“6000多首歌从KTV下架”的消息,日前登上了微博热搜。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也就是简称“音集协”的,其副总干事马继超证实,协会确实已经发出了通知,要求KTV终端生产管理商以及卡拉OK经营者下架部分歌曲,这些歌曲涉及6609部音乐电视作品。
音集协,是那个经过国家版权局正式批准而成立的音像集体管理组织,由于它背后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撑腰,所以这次要求KTV下架多达6000多首歌曲,自然而然地引发了不小的市场震动,一些经营卡拉OK的人觉得,他们的利益必然会遭受损失,一些喜欢唱歌听歌的人害怕,自己热爱的歌曲往后在KTV的点歌系统里找不到了,甚至心存担忧本就逐渐呈现出萧条态势的KTV行业即将面临集体衰落的情况,事实上,音集协的这一行为是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一个重大进步。
按照我国著作权法相关规定,KTV经营者要是使用他人音乐作品,还向消费者提供点唱服务,那本身就有向著作权人支付版权费用的义务。可是一直以来,KTV经营者普遍存在版权意识薄弱的状况,未经授权去大量使用音乐作品,面临的版权法律风险是比较高的。根据音集协副总干事马继超所透露的,在要求下架的6000多部音乐作品当中,一些权利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公司已经陆续向KTV经营者提起侵权诉讼,或者马上就要提起侵权诉讼。因此,于某种层面而言,下架属于规避诉讼风险,乃至规避更大经济损失的必然抉择。
就短期而言,KTV统一把六千多首歌曲下架,这会致使不少歌迷寻觅不到往昔熟悉的曲目,还会触动部分KTV经营者的利益。然而从长远来讲,唯有更好地维护音乐作品版权人的收益,才能够激发更多出色的原创音乐作品,让KTV的点歌系统得以充实、丰富起来,进而吸引更多的卡拉OK消费者。无论处于哪种著作权范围,靠着自身的艰苦创作来获取收益都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要是这种理所当然的权益都无法得到有效保障,那么又有谁能够焕发出创作热情,创作出更多更优质的作品呢?
近几年间,我国于文艺作品知识产权保护范畴,收获了颇为巨大的进展情形,版权观念逐步地深入人心。于视频网站付费观看剧集,于音乐APP付费下载音乐这般情况,正演变成年轻人的娱乐消费习惯态势。视频免费、音乐免费的往昔时代,正决然踏上一去不复返之途,处于这种情形状况下,KTV行业也必定要同“免费午餐”挥手作别。听闻存在一些经营者,仍身处观望之态势,存在一些要等到面临诉讼之际,才去决断怎样进行应对,恰如一名网友所表述的那样,不具备尊重知识产权而表露呈现出来的繁荣景况,只会是虚假且短暂的模样状态形式。
依据著作权法相关规定,音像著作权使用费是由音集协向KTV经营场所收取的,去年收费标准是8至11元/天/终端。有媒体进行了估算,指出KTV版权费是一座大金矿,全国一年的收益能够用亿元来计算。如此一来,音集协需要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合理分配版权费,以使音乐电视作品权利人获取与其作品流行度相匹配的收益,让更多更好的作品进入音集协管理的曲库系统,拉动消费者在KTV的消费热情,从而让KTV市场实现健康、可持续的繁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