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酒类广告的提示
为了确保广告市场的健康与秩序,广告主、广告经营者以及发布者需切实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地进行广告宣传活动。广告内容需确保真实与合规,采用健康的表现手法进行传达,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契合,并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同时,坚决杜绝触碰法律与道德的底线。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对酒类广告作出如下发布提示:
01
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02
严禁任何形式地运用或模仿党的旗帜、党徽、国家的旗帜、国歌、国徽、军队的旗帜、军歌、军徽进行商业广告的推广。
03
严禁以任何形式或手段,借助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身份或形象,从事商业广告宣传活动。
04
严禁以任何形式或手段,将党的重大活动、国家相关决策、新闻报道、领导人的发言等内容,用于商业广告的推广。
05

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06
不得含有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的内容。
07
